陳椒華進一步建議,政府應該比照菸酒產品的做法,在手機的機身外殼上加註警語標示,並且訂定「電磁輻射公害防制法」。
台灣地球憲章聯盟理事長顏美娟表示,環境基本法規動政府應該訂定環境影響評估的辦法,並採取預防和醫療保護措施。 通訊傳播基本法也規定傳播事業對於消費之必要資訊,應予公開,並提供公平合理之服務。 以保障權益,電磁波警告應提到。
對於民間團體的呼聲,衛生署國民健康局代理組長蘇新育表示,衛生署已經公開表明希望家長督促兒童使用手機時應該長話短說,不過他提醒,現有的醫學研究還是很難斷定手機電磁波和癌症發生的直接原因。 教育部國教司副司長鄭來長則表示學生該不該帶手機,教育部是以照顧學生健康為最優先考量,不過衛生署方面似乎還無法百分百確定手機有害健康,如果確定有害,主管機關應該儘速公佈。
NCC技正陳春木則說,目前國內販售的各式手機已經要求在包裝盒和說明書上標示電磁波警語,至於字體和內容要如何修訂還可以作討論,至於手機本體的部分,陳春木擔憂,現在的手機越作越小,是否可以容納那麼多文字可能還要研究。
田秋堇反駁,警語標示在包裝盒和說明書上,有99%的消費者根本不會注意到,當初立法院在爭議香菸警語時也有類似討論,他認為,NCC爭該站在主管機關的立場,不需要替廠商擔憂那麼多。 只要訂出規定,廠商絕對有辦法把文字塞進去。 陳椒華也主張,世衛組織最新的研究已經承認長期使用手機會增加癌症的罹患率,他認為衛生署應該基於預警原則加註警語,否則就有違反環境基本法的嫌疑。 教育部國教司副司長鄭來長表示,教育部目前並沒有明文不准帶手機,不過可以由學校各自來規範,教育部基本上建議上課時關機,以免干擾上課。 或上課時統一保管,下課或休息時交給學生使用。 如果大家關心健康問題,可以找相關地方家長來研究怎麼做。 消保會督導組長劉清芳表示,消保會和NCC將針對手機電磁波的安全性推動「藍天使標章」。
NCC技正陳春木則說,民眾如果對環境中的手機電磁波感到疑慮,可以打NCC的0800-873-888的專線電話,請求免費量測電磁波。 至於各種市售手機的電磁波SAR值,也會公佈在網站上公佈。 對於行政部門的回應,田秋堇要求身兼消保會主委的行政院副院長朱立倫,要求衛生署訂定手機輻射危害防治規範,並且在學校教育學童不要使用手機,或至少在上課期間不要使用手機。 立委趙麗雲則計畫提案,要求教育部研擬兼顧家長追蹤學童便利性和學童健康的做法,並且參考澳洲的做法,制定適合台灣本地的手機電磁波安全性調查。 田秋堇強調,環保團體過去曾經長期爭取菸害防治的措施,各國政府要花大量金錢在菸害防治,和照顧國民健康上,她不希望未來還要為了電磁波危害讓全民一起來買單,讓國家承受更多負擔、家庭破碎。
面對電磁波對國民健康的可能威脅,政府單位應該更積極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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