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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1 月 13 日
致命的電磁波?
【 Taiwan News 財經 文化周刊 / 文 / 張緁玲 】
學者舉證歷歷 籲建立安全的輻射環境標準

台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陳椒華表示,即便是最低的輻射量,對人體細胞還是有傷害……

「每當探視電磁波受害者時,都感到萬般無奈與不捨,讓我真的不懂,為何政府能夠如此『漠視』他們的存在……」這是多年來,為國內電磁輻射受害者伸張正義不遺餘力的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陳椒華的心聲……

位於台北縣瑞芳鼻頭里在港口邊的幾家商店,在一九九九年間陸續於樓頂設置基地台;多年後發現,基地台設置後,於二○○○至二○○七年短短不到十年,附近居民罹患癌症人數已增至十一人,而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九年間僅有一位居民因癌症過世,換而言之,罹癌率提升十一倍)。

然而,相較於鄰近之南雅里(人口、年齡層及族群皆相似下),南雅里未架設基地台,近十年來,其死亡及罹癌比例皆明顯「低」於鼻頭里……

另外,台南市南興里有一名正值壯年的黃姓保齡球國家教練,於二○○七年間罹患血癌不到一個月驟然過世。當他病危無法開口時,仍以手寫字條方式,請託該里的里長務必將社區內的基地台拆除。

受害案例多 政府仍在規避責任

結果經過實地勘查,赫然發現他家臥室裡的窗戶直接朝向基地台,距離僅約一百公尺,電磁輻射檢測值高達七千Μw/m2,為背景值之七千倍。

類似這樣的案例,不知有多少正發生在我們的生活周遭……

儘管,在國內因電磁波(如:基地台、高壓電纜等)受到傷害的案例屢見不鮮,但政府有關單位長期以來的一貫態度都以「國際尚未確認危害」以規避責任的說詞,讓長期蒐集國外文獻作為佐證的陳椒華無法認同,直呼:「不合乎道理!」
事實上,全世界已有上千篇學術論文嚴正指出,電磁波對人體所造成的危害性,並非如同政府口中說的:「無證據!」陳椒華說。甚至,台灣在一九九四年也有一篇流行病學論文指出,位於台北汐止、新莊、土城等高壓電纜比例較密集的地區,小孩罹患白血病的機率相對提升,她不懂政府為何一直「漠視」這種嚴重性!

不僅如此,陳椒華還指正政府的嚴重謬誤標準;她抗議說:環保署訂定之「環境建議值」不該被當成「安全值」。她強調,全世界對於電磁輻射,沒有人敢提出「安全證明」,即便是最低的輻射量對人體細胞還是有傷害,然而,無最低的安全標準(指沒有安全值),何來的環境建議值=安全值之說?

雖然國內的台電、電信業者、NCC或一些非流行病學的學者等,仍舊以環境預警值八三三mG(毫高斯)以下認定就是安全,讓她很不以為然,強調環保署應勇敢站出來「說清楚、講明白!」

台灣的標準 無法與世界接軌

她舉國外為例,說明歐洲與台灣一樣,「極低頻電磁場」八三三mG為環境預警值,不過,對於高壓電纜安全設置距離卻有嚴格規範,甚至根據WHO公布之極低頻電磁輻射三二二號專文指出,全歐洲住宅內之平均極低頻電磁輻射只有○.七mG,北美為一.一mG。

此外,世界衛生組織(WHO)所出版的「環境衛生標準專論」(WHO Environmental Health Criteria monograph),也提出英國、日本、德國及比利時等許多國家約九成住宅之室內,極低頻電磁輻射值都低於一mG,為此,她嚴重表示,台灣雖訂定八三三mG的環境建議標準,但它不是安全標準,安全標準是不能超過一mG。對於政府的認知,陳椒華說:「台灣無法與世界潮流接軌。」

陳椒華還提到,二○○七年八月底,由跨國的十四位科學家、公共衛生及公共政策專家所做的國際大規模電磁波最新研究報告結論,建議新的居住環境應以一mG為限制,而在孕婦及兒童長期活動的空間也應該以不超過一mG為標準。
因為該報告指出,長期暴露高於四mG的極低頻電磁場環境中(如:高壓電纜、家用電器等),造成兒童白血病的危險性幾乎增加二倍。其次,美國加州政府也針對高壓電塔、電纜等設置風險評估提出報告,調查結果亦顯示,高壓電流之電磁場的確會導致小兒白血病及大人血癌、流產、腦瘤及自殺傾向等疾病偏高,因此,為了國人的健康安全,加州政府對於高壓電纜的設置,給予嚴格限制與規範。

環境建議值 應立法規範

反觀台灣,陳椒華無奈地說,許多國家都認同電磁波對人體有害,進而加強預警與防範,而我國卻以「極低頻電磁場」八三三mG(毫高斯)偏高標準作為所謂的「安全值」,誤導民眾忽略對電磁波的防範,令她相當擔憂。

她建議,政府應對於「環境建議值」做適當的立法與規範。譬如:借鏡瑞士(民眾住宅區、校園、兒童遊戲等地區,所有電纜線電磁波強度不可以超十mG)、義大利、德國等各國,依「預防原則」立法規範鄰近住宅、醫院、學校之電磁場限制。

另外,針對「射頻電磁輻射」部分,陳椒華也認為,台灣訂定的「環境建議值」也是過於「寬鬆」(亦指標準過高),有別於中國、俄羅斯、法國等國對環境建議值的「嚴苛」。簡而言之,陳椒華表示,台灣住宅環境密集,若是環境建議值太高,附近民眾受害程度相對嚴重,不可輕忽。

電纜的傷害

除此之外,陳椒華還強調,台電應停止不當高壓電纜地下化工程;譬如,高壓電纜地下化埋設過淺,造成各區電磁波值過高,導致鄰近之民宅暴露於極低頻電磁輻射下影響健康,不容小覷。

在嘉南藥理科技大學任教的陳椒華,曾進行老鼠實驗。讓白鼠處在四至五mG(毫高斯)下,才短短三個月,發現處於電磁波環境下的白鼠,細胞竟發生病變,長出一顆深褐色的瘤狀物,陳椒華表示,這詭異的病變特徵,令人膽顫心寒。

然而,綜觀國外報導,許多案例都指證歷歷說明,無形殺手「電磁輻射」所對人體造成的傷害,讓長期致力推展電磁輻射防護及立法工作的陳椒華不禁要大聲疾呼,要求政府應規範高壓電纜設施遠離我們常駐的生活範圍,且針對舊有設施亦應規劃期程分階段改善。

此外,除了建立「嚴格」的安全電磁輻射環境標準外,同時也期盼能喚起社會大眾的共識,所謂「小蝦米要對抗大鯨魚」總是歷經艱難,因此期望大眾的支持,一起捍衛台灣居民的居住安全與生存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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